
一、第一二三顺位继承人怎么分配的
在法定继承范畴内,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倘若不存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通常情况下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关照。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一些。
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不按照均等的方式分配遗产。
例如,某被继承人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都还在世,他们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会平均分配遗产。
要是配偶比被继承人先去世,其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配偶本应获得的那份份额。
二、第一二三顺位继承人分配有法律依据
在我国《民法典》中,只有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存在第三顺位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
三、不同顺位继承人分配比例有法律强制规定
在法定继承中,不同顺位继承人分配比例有法律强制规定。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探讨第一二三顺位继承人怎么分配的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法定继承有着明确规则。而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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